【作风课堂(8)】蓬江区三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来源:蓬纪宣    日期:2025-02-19 08:46:04

   本期推送“作风课堂”第八期,我们选取区纪委监委查处的三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纪,请党员干部一起学习。


蓬江区三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案例1】

2017年4月,蓬江区某养老公寓向该区民政局申请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该局时任副局长李某在审核申办资料时,未正确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在该公寓提交的部分材料过期失效,不满足设立条件的情况下,仍审批同意向该公寓颁发许可证,造成25万元养老床位补贴被错误发放,李某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李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12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案例2】

2017年11月,蓬江区杜阮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在协助区政府收储该村土地工作过程中,没有查明被收储土地权属,仅组织该村各村小组到拟征收红线范围的部分土地实地勘察、现场指界,即向土地收储部门确认收储土地红线范围,经核查发现,所收储地块中存在权属争议土地,导致土地补偿款427.18万元被错误支付给该村委会和村小组,至今未能追回,对土地收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3】

2017年,某镇镇委书记张某在收储某地块过程中,在向原土地权属人支付地上物补偿款后,未按补偿协议履行职责,没有按要求将该块地上附着物一次性移交该镇接收管理,也没有跟进后续日常管理、维护、核销等相关工作,直至2021年4月区委巡察期间该地块管理权仍实际掌握在原权属人手上,大量建筑、设施因失管失修损毁严重,大量苗木被损毁、盗挖,国有资产失管失控。经重新清点,因未及时接管造成损毁灭失的地上附着物价值417.2万元,张某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3年12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小蓬说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全区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推动区委中心工作和本职工作落细落实。

下面,选取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漫画说纪丨为政莫忘勤与实”,请党员干部一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