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纪委监委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蓬江区纪检监察网    日期:2020-12-09 11:22:00

   

  使我委档案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档案室是本单位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部门。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广泛进行档案工作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四)认真及时做好各科室(组、办)移交档案的接收工作。 

  (五)确保档案安全,维护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 

  (六)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按时移交档案进馆。 

  二、档案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专职(兼职)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保守秘密,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各种工作。 

  (三)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阅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做好档案库房日常管理。 

  (六)做好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 

  (七)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三、档案立卷归档 

  (一)制定本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分类方案》,明确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并对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确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永久、30年、10年三种。 

  (二)各科室(组、办)应于每年3月前将上一年度已办结的符合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室,配合专(兼)职档案员做好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其中,上一年度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三)立卷归档人应在所立案卷的备考表上签名,档案案卷应经有关分管业务领导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应责成立卷人重新整理。 

  (四)整理的档案须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四、档案移交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科室(组、办)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须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必须登记造册,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清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标准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保管、保密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组、办)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要认真落实档案库房防光、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高温、防虫害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库房档案排列有规可循,便于管理和利用。 

  (四)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不得擅自涂改、拆页或销毁档案,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 

  (七)认真执行《保密法》及党和国家保密政策、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秘密。 

  六、档案统计 

  (一)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档案的基础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二)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保管数量及档案利用情况都必须登记,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提供依据。 

  (三)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七、档案借阅利用 

  (一)凡查阅利用档案,经办人须填写《档案利用呈批表》,要说明利用档案内容、利用目的及事由,并必须履行利用登记手续。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利用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查阅、复印、复制。介绍信一次有效,再查另办手续。 

  (三)本单位人员查阅利用档案,要分别经利用科室(组、办)的分管领导和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查阅、复印、复制。 

  (四)查阅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