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江门廉政网    日期:2018-06-25 16:15:00

  日前,经江门市委批准,江门市纪委监委对江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和经济纠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参与赌博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犯罪。

  姚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法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江门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审议并报江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姚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姚亮简历: 

  姚亮,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广东肇庆人,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3月至1999年8月,任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经保科科长;

  1999年8月至2002年9月,任蓬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2002年9月至2004年5月,任蓬江公安分局堤东派出所所长;

  2004年5月至2005年2月,任江门市公安局监管科科长;

  2005年2月至2006年9月,任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副局长,其中2005年5月至2006年9月任新会公安分局党组成员;

  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蓬江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台山市委常委,其中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任台山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台山市公安局局长;

  2011年8月至2014年9月,任蓬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中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任蓬江区副区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蓬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任江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江门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处职干部);

  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江门市委政法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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