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江门廉政网    日期:2020-09-10 17:38:00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台山市四九镇党委副书记黄振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春节、中秋节前和2017年春节期间,黄振业三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采砂老板黄某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2019年12月,黄振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开平市大沙镇卫生院副院长关尔辂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关尔辂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该院的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人车辆加油共计98次,累计金额25758.42元。2020年4月,关尔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鹤山市古劳镇麦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建强、村委会副主任李洁容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6月至8月,任建强、李洁容等村两委干部违规使用江门市生态村和江门市宜居村庄补助资金向村委会干部发放津补贴,分两次发放给5名村干部共2万元,每人得款4000元。李洁容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3月,任建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洁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四、恩平市大槐镇佛良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新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中秋节前,梁新陈收受社会人员梁某所送好处费500元及价值约200元的红酒,2018年春节前,梁新陈又收受梁某所送好处费1000元及价值200元的红酒、价值200元的香烟。2019年12月,梁新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问题中,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部分违纪行为甚至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深刻表明“四风”问题病灶未倒、病根仍在,纠治“四风”仍需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作风建设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必须深化认识、提高警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性,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汲取上述典型案例深刻教训,时刻紧绷纪律之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继续保持露头就打的凌厉态势,重拳惩治突出问题,时刻防范隐形变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保持强大震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